台土告字[2008]027号
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,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壹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。

详细规划要求见路规选[2007]122号。
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贰级以上(含贰级)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(如外地企业竞得该地块,应在路桥区注册公司签订出让合同)。
三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,在2008年9月9日17时前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(拍卖或挂牌),并告知所有申请人。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。
四、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公开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2日至9月9日(工作时间),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购取出让文件。
五、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2日至9月9日(工作时间),到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市招投标中心办事窗口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。
拍卖报名时间:2008年9月2日至9月9日16时(工作日),
挂牌报名时间:2008年9月2日至9月17日16时(工作日)。
经审查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拍卖报名截止日或挂牌报名截止日的当天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竞买资格确认后,若符合竞买资格的单位达到三家以上(含三家),以拍卖方式出让,拍卖时间定于2008年9月10日10时在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举行;若符合报名资格的单位未达到三家,该宗地将以挂牌方式出让,挂牌出让时间定于2008年9月10日9时至9月19日16时,挂牌出让地点在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。
七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
1.竞得人须在出让《成交确认书》签订后2个月内缴付土地出让金的50%,4个月内付清剩余部分;
2.出让成交后一个月内缴付土地契税;
3.出让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、3年内竣工。
4.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(www.zjtzgtj.gov.cn)上公布。
八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
联系地址:台州市国土资源局
联系电话:0576-88685128
8851132982905169
联系人:沈先生王先生
保证金可汇入任何一家银行
户名: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
开户银行:台州市农行营业部
账号:301-900001040002783
开户银行: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
账号:900101040017771
开户银行: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
账号:1207011219049088838
开户银行:台州市建行
账号:33001663500059001111
开户银行:招商银行台州分行
账号:576900034110303
出让金汇入:路桥国库
台州市国土资源局
2008年8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