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市本级] 关于2008-25号地块挂牌出让文件的补充通知
根据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2008年8月12日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,现对2008-25号地块挂牌出让文件的附件《平湖塘南、冶金宿舍东储备地块规划设计条件》作如下调整:第四条第二款关于停车泊位:住宅按0.5车位/100M2建筑面积配建机动车位,按3车位/户配建非机动车位。其余条款不变。
特此通知。
嘉兴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8月12日